校属各单位:
《广东省市场监督局关于开展第八届广东专利奖申报指南》已发布,请根据《申报指南》的有关要求积极申报,并于2021年2月10日前完成系统填报工作,详细申报要求请见附件。
一、广东专利奖奖项设置
根据《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》,广东专利奖设广东专利金奖、广东专利银奖、广东专利优秀奖和广东杰出发明人奖。广东专利金奖、广东专利银奖、广东专利优秀奖,从中国发明专利、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项目中评选产生。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从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中评选产生。
广东专利奖授奖实行限额制,广东专利金奖数量不超过20项,广东专利银奖不超过40项,广东专利优秀奖不超过60项,其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均不少于同类别奖项的70%;广东杰出发明人奖不超过10项。
二、申报条件
(一)广东专利金奖、银奖、优秀奖申报条件
1.申报单位为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、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或者实施单位;
2.申报专利在开展评选活动通知发文日前一个月,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权的发明、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(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);
3.该专利权有效、稳定,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、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,专利权也未处于无效宣告请求程序中;
4.该专利创新性强、技术水平高或者设计独特,实施后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或者社会效益;
5.该专利技术及其产品符合国家和省的产业及环保政策;
6.针对该专利有相对完善的保护措施;
7.该专利未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或者广东专利奖。
8. 各申报单位同一技术领域申报项目数量不超过2项。发明实用新型项目按照国际专利分类法(IPC分类)分为机械、光电、材料、电学、通信、化学及医药7个专业组,外观设计单独设组。
(二)广东杰出发明人申报条件
1.申报人为本省行政区域内常住的中国专利发明人或者设计人;
2.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具有良好的社会道德和职业道德;
3.申报人从事技术创新工作。仅从事组织管理和辅助服务的人员,不得作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候选人;
4.申报人具有较强创新意识和较高的发明创造能力,并且为获得授权专利的第一发明人或者设计人;
5.专利已实施或运用,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、社会效益或者生态效益,对促进相关领域技术进步具有实质性贡献;
6.不存在专利权属纠纷或者发明人资格纠纷;
7.申报人未获得过广东杰出发明人(广东发明人)奖。
三、申报材料详见附件申报指南
四、科研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
顾书 王昭, 行政西后座313,39366268
广东专利奖申报咨询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陈雅珍、梁家豪、刘延君;电话:020-89859005,020-37602161;
广东专利奖申报与评审系统技术支持联系方式:
联系人:黄新旗,电话13688867534;刘康烨,电话:13570531730;
附件:1.广东专利奖申报书(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项目)
2.广东专利奖申报书(外观设计专利项目)
3.广东专利奖申报书(广东杰出发明人)
4.广东专利奖推荐/自荐函
科研处
2020年12月28日